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深圳市加快推進現代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行動計劃》等有關工作要求,深入推進建筑領域綠色低碳標準區域化、國際化融合發展,提高標準國際化水平,促進工程建設和城市建設高質量發展,現面向全市組織開展2025年度綠色低碳國際先進標準集成應用試點項目公開征集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
1.申報單位應為項目建設單位或由建設單位聯合設計、施工、咨詢等單位共同申報。
2.申報單位近三年未發生工程質量安全、環保及違法失信等不良行為。
(二)申報范圍
滿足國家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等級,且集成應用國際或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綠色低碳先進技術標準2部及以上的深圳市建筑工程項目。
(三)申報類型
1.建設階段試點項目。按照國際或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綠色低碳先進技術標準要求為建設目標,且已完成施工圖設計的擬建或在建項目。
2.運行階段試點項目。按照國際或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綠色低碳先進技術標準要求為建設目標,且已投入使用滿一年的運營項目。
二、申報流程
(一)項目申報。項目申報單位應根據項目申報類型,按照申報書中要求的材料清單列表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詳見附件),并于2025年9月15日前將全套申報材料電子文檔(含蓋章掃描件及可編輯版)發送至郵箱cjzxgreen@zjj.sz.gov.cn。
(二)項目遴選。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開展評審,通過專家評審滿足深圳市綠色低碳國際先進標準集成應用要求的,認定為試點項目。
(三)公示公告。在市住房建設局官方門戶網站,對通過專家評審的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項目進行公告。
(四)項目實施。對于擬建、在建項目,項目單位應按照通過專家評審的技術方案所確定的目標,建立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申報試點項目的內容及要求進行建設,確保完成試點項目建設;對于已建、運行項目,由項目申報單位根據專家意見進行整改或優化,按照試點項目要求運營管理。
三、其他事項
我局將對入選試點并通過相關評審的項目依規定進行宣傳推廣并給予相關支持,為我市國際國內綠色低碳先進標準融合集成應用工程項目的建設及運行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特此通知。
聯系人:袁玉華,電話:83789895;林藝展,電話:83789693。
附件:深圳市綠色低碳國際先進標準集成應用試點項目申報書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