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財庫〔2024〕36號),為加快推動綠色建材在我市建設工程的采集應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采集范圍
(一)根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綠色建材產品信息采集和發布工作的通知》(穗建技〔2023〕345號)要求,繼續采集通過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的綠色建材(含通過綠色產品認證的綠色建材)。
(二)將符合《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5年版)》(以下簡稱《需求標準》,見附件1)的綠色建材同步納入信息采集范圍,相關企業可根據《符合<需求標準>綠色建材信息采集工作指引(2025年版)》(見附件2)進行申報。已認證的綠色建材采信有效期與認證有效期相同,符合《需求標準》的綠色建材采信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后企業可重新申報信息采集。
二、加強采信應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每季度發布我市綠色建材采集信息目錄,政府投資民用建筑工程項目應優先選用目錄內的綠色建材,鼓勵社會投資工程項目優先選用目錄內的綠色建材。采集信息目錄內的企業應于每年12月底通過系統平臺提交已采信綠色建材供應廣州市的數據。
三、加強動態管理。綠色建材采集信息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對有效期滿、不再符合采信要求的,或發生企業違反承諾、產品質量不合格等情況的綠色建材產品,移出采集信息目錄。
四、加強宣傳動員。相關行業協會要積極宣傳,發動綠色建材企業申報信息采集;相關工程的建設、施工單位要指引綠色建材供應企業積極申報信息采集。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2.符合《需求標準》綠色建材信息采集工作指引(2025年版)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0月21日
(聯系人:寧曉晴,李彬;聯系電話:80502859,8050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