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近年來,合肥市立足小切口、大民生,在城市危舊房改造過程中通過維修、翻建、重建等多種方式,推行“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和微改造”,不斷完善政策儲備,大膽開展制度創新,立足居住環境改善,推行改造“一樓一策”,助力城市發展向存量提質增效轉變,先后啟動各類城市危舊住房改造項目25個,惠及居民1500余戶,推動電影公司宿舍4號樓、明光巷14號等危舊住房改造項目探索實施“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取得了良好社會反響。
一、特色經驗
一是轉變城市發展理念,制度設計注重以人為本。城市危舊房改造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合肥市在逐步摸索中逐漸形成了“1+1+3”的政策體系,即1項人大決定提供制度保障,1個政府辦法搭建執行橋梁,3項部門規章助力精準落地。明確按照“房必有產、產必有權、權必有責”的責任導向,壓實住房所有權人的安全主體責任。同時堅持“以人為本、政府統籌、市場運作、分類處置”的基本原則,對C、D級危房按照輕重緩急分類明確解危路徑。對采取翻建、重建方式處置的,建立“兩輪意見征詢”的民主決策機制,第一輪征得不低于90%所有權人同意后形成綜合處置方案,第二輪征得所有權人協商一致同意后啟動實施,引導住房所有權人自主參與改造。以電影公司宿舍4號樓為例,群眾在改造處置方式確定、翻建方案設計、個人承擔資金測算、拆除單位招選等關鍵環節,充分表達訴求、參與方案研討、監督決策執行,推動居民角色從“被動接受”向“主動決策”轉變,真正成為家園更新的“主角”。
二是轉變城市發展方式,項目實施注重集約高效。在危舊住房改造過程中堅決摒棄“大拆大建”,實行“留改拆”并舉。城市危舊住房多呈點狀、零星分布,且大多地處老城區,周邊人口密集、建筑林立,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不適宜也不可能全部通過傳統的大征遷方式實施。合肥市秉承“螺螄殼里做道場,方寸之間巧騰挪”的理念,提供“1+1+5”的多元處置路徑。“1”征遷安置:對于集中連片、隱患突出的危舊房區域,結合城市更新進行整體改造,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并改善區域面貌。“1”產權收購:對不愿或不宜采取實物安置的特定情況,按照市場評估價進行收購,打破“眾口難調”的僵局。“5”種原拆原建方式:靈活運用翻建、重建、維修加固、協議搬遷、等價置換等方式,針對產權復雜但改造意愿強的樓棟或特定區域,以較高的靈活性和包容性,原址原地實現住房安全與品質的提升。在充分考慮財政可承受能力的基礎上,配套出臺為期兩年的資金補助政策,通過“居民出一點、政府補一點、市場籌一點”的方式,用相對較小的資金成本解決好住房安全的民生大事。
三是轉變城市工作方法,工作推進注重統籌協調。將城市危舊房改造納入全市大建設和城市更新項目統一調度,房產、資規、建設、財政等多部門分工負責,統籌縣區和有關單位按需參與。將分散的行政資源整合為系統性治理合力,實現從危房鑒定、方案制定、規劃審批、資金補助到工程建設的全流程閉環管理,形成危舊房改造“市級統籌、部門聯動、屬地負責、社會參與”協同調度機制。同時簡化報批程序,將翻建項目審批權限下放至區級,最少僅需提供7項報審材料,區直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報區政府審議公示無異議后,即可啟動實施。相對傳統建設項目的前期流程,大幅精簡了各類報建程序,極大壓縮了審批時長,助力“原拆原建、自主更新”駛入快車道。以明光巷14號為例,針對原房屋布局不合理、使用功能欠缺的問題,邀請專業設計單位編制方案,推翻原有平面布局,重新布置樓梯間格局,戶型統一采用南側采光、北側入戶,優化廚房、衛生間使用功能,提升改造后的居住品質。
二、取得成效
一是群眾理解,責任明確,推動共建共治共享。堅持“房必有產、產必有權、權必有責”的工作導向,以法治化手段明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主體,同步通過擴大宣傳、居民議事會、基層黨建引領等工作方法,強化自主改造意識,引導群眾形成理性預期、主動參與改造。推動形成從“要我改”到“我要改”的共識氛圍,夯實改造工作的群眾基礎。二是突破創新,程序簡化,提升項目落地效率。堅持在技術標準上做“彈性”,對難以完全符合現行規范的危舊房項目,組織權威專家論證,以守住安全底線為原則,努力尋求破題方法,實現規范性與實操性平衡統一。堅持在審批流程上做“減法”,學習借鑒融合各地經驗做法,建立城市危舊房改造綠色通道,加速項目落實實施。三是資金支持,多元籌措,保障改造可持續推進。構建多元共擔資金籌集機制,明確政府與居民出資比例,厘清各方權責,強化居民主體責任意識,發揮財政資金精準引導與保障作用,引入市場機制拓寬融資渠道,積極爭取中央及省級補助、專項債、政策性貸款等資金,有效激發居民參與改造的內生動力。
摘自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202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