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各有關單位:
《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細則(試行)》(穗建質〔2024〕711 號)自2024年11月1日實施以來,進一步規(guī)范了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取得了較好的實施效果,現試行期一年已屆滿。根據試行期間實施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結合國家、省、市最新政策要求,我局對原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完善,現將修訂后的《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細則(試行)》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關于印發(fā)〈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建質〔2024〕711號)同時廢止。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