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更好滿足群眾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局印發了《廣州市推進“好房子”建設的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為推動指引的落地實施,打造試點示范,我局現面向各建設單位征集“好房子”建設試點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試點項目范圍。
試點項目征集范圍為我市新建或在建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項目。
(二)試點項目要求。
1.試點項目需以“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為核心,通過精細設計、精益施工、新科技推廣、優質產品應用、優質服務保障,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實現居住的安全性、舒適性和便利性的“好房子”。
2.試點項目需滿足《指引》中表述為“應”的全部措施要求。對于《指引》中表述為“宜”和“鼓勵”的相關要求,建議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相對集中地選擇“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一個或多個方面進行落實。
3.試點項目需具有一定創新性和代表性,應體現“以人為本”和綠色發展,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突出低碳節能、智能建造、智慧運維、數字家庭、全齡友好等技術的集成應用。
二、申報程序
(一)自主申報。
“好房子”建設試點項目由各建設單位自主申報,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請有意向的建設單位填寫“好房子”建設試點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1、附件2)并加蓋公章,于12月21日前報送至我市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郵箱:zy328825@gz.gov.cn)。
(二)試點項目發布。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專家對申報的試點項目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發布試點項目清單,加強“好房子”建設工作指導,并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好房子”建設工作指引的示范效應。
專此通知。
附件: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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