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區(功能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區質量監督機構,各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室外工程質量管理,提升工程整體質量水平,解決室外鋪裝和管線工程存在的鋪裝沉降開裂、脫空松動、平整度差,管線回填不實等突出質量問題,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屋建筑室外鋪裝工程和管線工程管理通知如下:
一、基本規定
室外鋪裝工程及管線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室外(建筑紅線內)的道路、廣場、人行道等公共區域的鋪裝工程以及給水、排水、燃氣、電力、通信等管線工程。
新建、改建項目的室外鋪裝工程和管線工程內容,應與主體結構工程一并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納入施工總承包管理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二、強化項目質量管理職責
(一)建設單位首要責任:應嚴格依法依規組織建設,保障建設資金足額到位,合理確定工期及造價,并確保按約支付;委托具備相關資質單位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查;組織施工圖會審及設計交底,重點審查室外鋪裝工程和管線工程與主體銜接、管線綜合布置、地基處理方案等;督促各方履職盡責,及時協調解決質量問題。
(二)設計單位源頭把控:設計文件須符合規范標準及規劃要求,深度滿足施工需求。后期使用功能可能調整或重復的部位,如商鋪門口處人行道后期可能作為車位使用的,應按照較高的設計標準進行設計。重點加強室外鋪裝結構層設計、管線材質與接口形式、綜合管線布置、檢查井設計、地基處理與回填要求、排水坡度設計等關鍵內容,確保安全可靠、經濟合理并做好技術交底。
(三)施工單位全過程管控:
1.施工組織與交底: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嚴格審批執行。向作業班組進行詳細技術、安全交底,明確工藝標準、質量要點及驗收要求。
2.材料進場驗收:嚴把材料進場關,核查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復驗,不合格材料堅決清退。
3.地基基礎與基層處理:鋪裝工程應當確保地基承載力滿足要求,軟弱地基需按設計處理到位。基層須分層攤鋪、充分壓實,達到規定強度、平整度及橫坡度后方可進行面層施工。
4.管線溝槽開挖與支護:管線溝槽開挖前探明地下障礙物及既有管線走向、埋深,排除地下隱患后,按設計標高、坡度、斷面尺寸開挖,做好邊坡支護,確保施工安全及鄰近管線、建筑物、構筑物安全。深基坑的設計、施工方案應根據珠海市相關要求組織專家評審。
5.管線敷設與連接:嚴格按設計材質、規格、標高、坡度敷設。管道接口應當符合工藝要求,確保嚴密性。管線交叉處須按規范處理。各類管線間距、埋深應當滿足設計和相關規范要求。
6.回填質量控制:管溝及檢查井周圍回填材料須符合設計要求。應當分層對稱回填、分層夯實,每層厚度嚴格控制在規范允許范圍內,壓實度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層。嚴禁單側推土回填、機械直接推入砸壓管線、使用建筑垃圾或硬土塊回填、積水等未清理開展回填工作。
7.鋪裝面層施工:確保結合層飽滿度與厚度。面層鋪砌平整、穩固,無松動、無空鼓。縫寬均勻、勾縫密實。伸縮縫設置位置準確、填充規范。路緣石安裝穩固、線型順直、勾縫嚴密。
8.成品保護:加強施工中和完工后對鋪裝面層、管線外露部分、路緣石等的有效保護,防止污染、損壞,養護期內應設置明顯標識和防護隔離措施,嚴禁車輛、機械設備碾壓或行人通行。
(四)監理單位全過程監督:嚴格履行監理職責,審批專項方案并監督執行。落實“首件驗收”,對關鍵工序實施旁站監理。嚴把材料驗收關、隱蔽工程驗收關、工序交接關。對違規操作和存在的質量問題,及時簽發監理通知單,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要求暫停施工并報告建設單位。
三、加強檢測及隱蔽驗收
(一)過程檢測: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按規范對地基承載力、基層壓實度、回填土壓實度、混凝土試塊強度、砂漿強度、管道CCTV等進行檢測,監理進行見證。未經檢測或檢測結果不合格的,嚴禁進入下道工序。
(二)隱蔽工程驗收:地基處理、基層、管線敷設、管溝回填等隱蔽工程,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監理(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并簽署書面文件后方可隱蔽。
(三)質量通病防治:各責任主體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要求組織開展質量通病防治,嚴禁使用淘汰產品和淘汰工藝。積極推廣應用成熟有效的防滲、防沉降、防開裂等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四)質量驗收:室外鋪裝和管線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嚴格按照《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GB 55032、《城鎮道路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CJJ1、《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8等相關標準要求劃分驗收批,組織質量驗收,并納入珠海市聯合驗收范圍內組織開展。
四、嚴格處置違法違規行為
(一)加大監管力度,強化信用管理。質量責任主體單位如發現室外鋪裝工程和管線工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應及時責令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應及時報質量監督機構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二)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室外鋪裝工程和管線工程建設過程監督管理,壓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和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采取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大實體質量現場抽查抽測。督促相關單位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嚴格履行質量保修責任。
(三)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監督機構在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相關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并書面反饋。對新建、改建項目的室外鋪裝和管線工程未辦理施工許可的,應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規采取約談、停工整改、記錄不良行為、行政處罰等措施。對因偷工減料、弄虛作假、管理混亂造成質量事故或隱患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員的責任。
五、本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