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建設報
本月,《沈陽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與修訂后的《河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同步施行。兩部條例從制度完善、權益保障、質量安全等多維度發力,構建起覆蓋建筑市場全流程、全主體的監管體系,為區域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筑牢法治根基,以法治力量推動兩地建筑業從“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型。
精準施策補短板 為行業發展劃定“法治邊界”
兩部條例均以“規范秩序、保障權益、推動升級”為核心目標,通過系統性修訂與創新性設計,實現了建筑市場管理制度的升級完善,為行業發展劃定清晰“法治邊界”。
《河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修訂緊扣建筑業數字化、綠色化轉型新趨勢,刪除與現行行業監管要求不符的老舊條款,新增適應新業態發展的創新條款,實現從“修補完善”到“全面升級”的跨越。《沈陽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立足東北區域建筑市場特點,精準聚焦突出問題,整合監管資源,明確各類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與法律責任,為沈陽建筑市場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提供專屬法治支持,填補了當地建筑市場專項立法的空白。
市場準入與審批服務方面,河南省明確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需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禁止偽造、變造、倒賣、租借資質證書及執業資格證書等違法行為,同時推動行政審批提質增效,推廣智能預審、自動核驗等數字化技術,依托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實現監管數據同步共享。沈陽市聚焦審批便利化與市場監管精細化,簡化準入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推行“告知承諾制”等便捷化措施,同時強化審批后的動態監管,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平、便捷的準入環境。
發包承包環節監管上,河南省詳細列舉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十余種禁止情形,明確禁止建設單位違法發包、規避招標,禁止承包單位轉包、違法分包,禁止聯合體違規投標、投標人串通投標等行為。沈陽市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要求施工現場所有項目管理人員及建筑工人均納入市級管理平臺登記,從用工源頭規范市場行為,有效防范違法分包、轉包風險。
聚焦民生強保障 筑牢農民工權益保障防線
工程款支付、農民工權益保障受到各界關注,是建筑市場監管的重點環節。兩部條例均以“剛性約束+閉環管理”為原則,出臺一系列硬核舉措,切實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守護行業民生底線。
沈陽市堅持“源頭防控+責任倒逼”,明確要求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在施工合同中詳細約定工程款計量周期、進度結算辦法及人工費用撥付周期,規定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同時,建立欠薪應急處置機制,確保農民工工資“不拖欠、不落空”。
河南省鼓勵建設單位用銀行保函、保險等替代現金保證金,有效減輕企業現金流壓力;明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時,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不得強制以審計結果作為工程結算依據;嚴禁偽造考勤數據,要求施工單位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行“工資專戶、專款專用、按月發放”,構建“源頭預防—過程監管—事后追責”的閉環管理機制。此外,還要求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信用評價制度,將欠薪行為納入企業信用檔案,與招投標、資質評定等掛鉤,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懲戒效應。
強化責任閉環 守護工程質量安全“生命線”
在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管方面,兩部條例強化責任落實,推動行業提質增效,以“最嚴監管”守護建筑工程“生命線”。
修訂后的《河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新增“質量和安全”專章,進一步凸顯質量安全監管的核心地位,明確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負首要責任,施工單位負主體責任,監理單位負監督責任,推動建立項目法人終身責任制,對工程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負責到底;鼓勵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推廣綠色建材和裝配式建筑,推進建筑業工業化、數智化、綠色化轉型升級,構建“建筑市場+施工現場”聯動監管體系,實現監管數據互通、問題協同處置;對存在掛靠、轉包、重大安全事故等行為的企業實施信用懲戒,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采取限制招投標、暫停資質審批等措施,以嚴監管倒逼企業規范經營。
《沈陽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完善施工安全監管機制,明確施工單位需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強化工程質量管控,對隱蔽工程、關鍵工序實行全過程旁站監理,確保工程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對違反質量安全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同時,暢通群眾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公眾參與監督,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多元監管格局,共同筑牢建筑工程質量安全防線。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6.03.20 記者 林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