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市“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抓緊抓實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各項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五一”假期安全穩定,根據上級部門相關工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當前形勢
“五一”假期群眾出行活動增多,疊加汛期強降雨、強對流氣象災害及氣溫回升等各類風險,建設施工作業強度加大,生產不穩定因素明顯增多,給安全生產工作帶來挑戰。各鎮街(園區)、各有關單位(企業)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當前安全形勢,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再部署、再落實,以更嚴措施、更大力度抓好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各項工作,嚴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多措并舉,全力抓好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一)狠抓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管
1.迅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五一”假期前,各參建單位要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重點加強腳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機械、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管控,嚴格落實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強化危險作業安全治理,涉及吊裝、挖掘、動火、電氣焊(割)、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嚴格履行危險作業內部審批手續,開展班前警示教育,落實危險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七項措施”、高處作業“五個必須”要求及有限空間“七個不準”等規定,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2.認真落實安全責任。節日期間繼續施工的項目,各參建單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生產任務,嚴禁趕進度、搶工期和超能力、超強度生產,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必須保證施工全時段在崗履職。建設單位落實安全首要責任,做好各參建單位的統籌、協調和保障等工作。施工企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一線工人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訓,強化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監理單位嚴格落實監理責任,發現施工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和現場管控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應當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的,應當責令施工單位立即停工整改并報告建設單位;拒不停工整改的,應立即向屬地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3.落實提級管控。節日期間嚴格落實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的要求。確需繼續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嚴格落實提級管控要求,企業負責人或分管安全負責人要帶隊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項目負責人在施工時段全天候在崗指揮施工,安全員及監理人員應到場并加強安全監管,提前向屬地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備開工。
(二)狠抓限額以下工程納管
嚴格落實《東莞市限額以下工程安全生產納管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業主)要履行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開工前必須辦理開工登記,督促落實安全措施,不得違法發包或要求違規作業;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承擔主體責任,保證人員持證上崗,編制安全方案,進行安全交底,配備安全防護設備,規范現場作業,并對危險作業進行審批管理。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按照職責分工,督促村(社區)、物業服務企業嚴格落實限額以下工程開工登記制度,強化限額以下工程現場巡查檢查,發現違法搭建、破壞承重結構、未經批準擅自拆改等嚴重影響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行為,及時勸阻,報告和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三)狠抓物業服務區域安全防范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和消防、公安、應急等部門的要求,加強物業管理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維護,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保持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暢通。開展假期巡查,加強對地下車庫、建筑外立面、構筑物等公用部位的安全巡查,對樓體外立面、擱置物、懸掛物存在脫落危險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區域,要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做好安全隔離和防護工作,并及時組織維修。按規定對室內裝飾裝修進行登記、巡查,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四)狠抓房屋建筑安全風險管控
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按照《東莞市既有房屋結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引》,按照對應的風險等級,加強對危險房屋、高風險房屋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重點關注危房住人情況。加強成片成規模經營性自建房,既有建筑玻璃幕墻,農村削坡建房,建筑物連廊、雨棚、圍墻、擋土墻等附屬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發現存在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擴大承重墻原有門窗尺寸、擅自增加結構使用荷載等影響結構安全行為及違規改擴建等行為的,依職能交由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處理;發現存在明顯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采取封閉圍擋、撤離人員、警示公告等應急管控措施,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及時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確保“危房不進人,人不進危房”。
(五)狠抓雷雨大風氣象災害防御工作
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要按照《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2026年汛期防汛防風檢查指導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汛期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節日期間,密切關注天氣發展變化,當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相應級別生效時,按照《東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防風防汛“一頁紙”應急預案》《東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氣象災害風險點及應對措施匯總表》等文件規定,做好相應停工、停產及人員撤離等防御工作,對撤離人員妥善安置,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六)狠抓住建領域消防安全管理
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要加強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項目、限額以下工程、冷庫、物業管理區域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持續深化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針對有人員居住和活動、正在進行外墻改造施工和內部局部裝修改造的高層民用建筑及人員密集場所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等隱患,開展排查治理,督促責任單位落實現場動火作業“六必須”等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及時整改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持續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督促責任單位強化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利用班前會、交班會、技術交底會等宣講消防安全常識和自救逃生知識;開展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和單位火災抗御能力。
(七)狠抓重點工作督促落實
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強化安全生產源頭治理、融合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要求,結合市安委會部署的城市安全風險隱患評估工作,圍繞住建領域重點風險,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規定,確保隱患整改閉環。督促參建單位合理安排施工生產任務,嚴禁趕進度、搶工期和超能力、超強度生產。嚴厲打擊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違章作業、無證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假期期間,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成巡查組,組織開展監督抽查,重點檢查關鍵崗位到崗履職、提級管控措施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
三、加強值守,提升突發事件處置能力
“五一”假期期間,各鎮街(園區)、各有關單位(企業)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在崗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要認真做好人員隊伍、物資儲備等方面的應急準備工作,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緊急情況,要果斷采取措施,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有力有序開展應急處置、第一時間報送相關情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值班電話∶0769-22630028),及時控制險情,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精準幫扶,指導節后復工復產工作
“五一”假期后,各類房屋市政工程參建單位要嚴格落實復工復產措施,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組織開展節后復工檢查,復工前確保各類安全設施完好、可靠,項目管理人員全部到位、安全防護措施全面落實、安全隱患全部整改完畢。要加強對節后返崗員工的安全知識再教育再培訓,強化返崗員工安全生產意識,確保有序復工。建設工程經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確認同意后方能全面復工。市、鎮街兩級安全監督機構加強幫扶,指導節后復工復產工作,確保安全。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4月27日
(經辦科室: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科,電話:0769-22677822。)
1危大工程“六不施工”:未進行安全教育交底不施工,未落實高處作業管理不施工,安全防護用品無保障不施工,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不施工,安全防護不到位不施工,未開展安全巡查不施工。
2危險作業“七項措施”:進行安全風險識別并確認現場作業條件符合安全作業要求;制定作業方案或者安全防范措施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按規定開具安全作業票證并進行現場查驗確認;確認作業人員上崗資質、身體狀況及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符合安全作業要求;向作業人員說明危險因素、安全作業要求和應急措施;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并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要果斷采取應急措施,停止作業并組織作業人員撤離。
3高處作業“五個必須”:必須培訓持證上崗、必須實行作業審批、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必須落實工程措施、必須安排專人監護。
4有限空間“七個不準”:未經風險辨識不準作業;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不準作業;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準作業;沒有監護不準作業;電氣設備不符合規定不準作業;未經審批不準作業;未經培訓演練不準作業。
5動火作業“六必須”:必須清理周邊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質,動火作業區域與其他區域必須進行防火分隔;必須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須在現場設置警戒線或者安全標識;必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必須避免與具有火災、爆炸風險的作業產生交叉;必須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全過程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