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建設報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布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通過創新管理機制、簡化審批環節,助力盤活存量建筑、加快城市更新。
實行“正面清單”管理制度。辦法建立了既有建筑臨時改變使用功能的“正面清單”管理制度并實行動態調整。該清單明確了12類可直接申請消防設計審查或驗收備案的情形,在不改變土地性質用途和不動產登記的前提下,涉及商業建筑內部業態調整、公共服務設施功能互換等多種場景。例如,證載房屋用途為商業的建筑,內部業態可在商業服務、辦公、酒店、餐飲、文體娛樂、培訓機構、托育機構、養老服務、醫療服務等功能用途之間臨時調整或互換。
技術標準兼顧安全與可行。辦法對消防技術標準適用執行作出分類規定。臨時改變建筑使用功能的,須嚴格執行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不改變使用功能的,鼓勵適用現行技術標準。受客觀條件限制、執行現行標準確有困難的,建設標準不得低于建筑原建造標準,同時明確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外墻外保溫系統一律嚴格執行現行標準。
“聯動共驗”促早投產早見效。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加強與消防救援機構的業務協調聯動,對屬于公眾聚集場所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工程,在開展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時,可邀請消防救援機構開展聯合檢查,這一機制有助于減少重復檢查,縮短項目從竣工到投入使用的周期,真正實現“早投產、早見效”。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6.05.14 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