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區(含空港委)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全市綠色建筑建設品質、推動城市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根據《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廣東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廣州市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方案》等法律政策要求,現就進一步明確我市綠色建筑實施要求,強化過程品質保障通知如下:
一、壓實綠色建筑實施主體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切實承擔綠色建筑全過程質量管理首要責任,并落實《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要求,在項目咨詢、設計、施工、監理的招標文件或委托合同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和標識申報要求,將綠色建筑相關費用納入工程立項估算和投資概預算。應在施工前組織參建各方針對綠色建筑設計相關內容進行書面交底,項目施工過程中,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室內空氣污染物、保溫材料、門窗三性及保溫性能、建筑隔聲性能等內容進行檢測。涉及建筑隔熱隔聲、節水能效、空氣污染物濃度降低以及綠色建材應用比例等指標的設計變更,應參照重大變更進行管理,按照《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變更指引》要求,通過“廣州市工程圖紙全過程管理系統”送原審圖機構審查,變更不得降低已通過施工圖審查的設計文件中關于綠色建筑等級和綠色建材應用比例要求,設計變更情況同步推送至施工圖審查系統、竣工聯合驗收系統等相關系統。
項目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應組織參建各方對項目是否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綠色建筑標準進行查驗,填寫《廣州市民用建筑工程綠色建筑等級自查表》(見附件1),并會同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填寫相關驗收資料(見附件2),作為綠色建筑專項質量驗收資料。
政府投資、參照政府投資管理以及享受我市裝配式、模塊化容積率激勵政策的項目,應在通過施工圖審查后進行綠色建筑預評價,并在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后取得相應等級的綠色建筑標識。
(二)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單位。設計單位應認真編寫《廣州市綠色建筑設計說明專篇》《建筑節能設計說明專篇》,施工圖審查單位應按照設計文件注明的綠色建筑等級、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對設計內容進行審查,并在審查合格書中注明綠色建筑等級。經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審查合格意見書。
(三)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綠色建筑標準規范要求編制綠色建筑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綠色建筑施工方案應當包括落實綠色建筑技術措施等內容,并經監理單位蓋章后實施。應對涉及綠色建筑性能的設備、材料建立臺賬,并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信息(樣式參考附件3)。
(四)監理單位。應對綠色建筑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并蓋章確認;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綠色建筑標準規范及蓋章后的綠色建筑施工方案,將綠色建筑相關內容納入監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監理,組織施工單位做好設備、材料的進場核驗工作。
(五)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要求和綠色建筑相關標準開展檢測工作,項目檢測方案、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應同步上傳至行業主管部門的工程質量管理系統。
二、推進綠色建筑性能保險應用
保險機構應制定價格合理、服務規范、賠償高效的綠色建筑性能保險方案。保險費率應設置合理的基準費率和動態調整系數,宜以不同綠色建筑等級的建筑面積計算基準保險費,并根據建筑面積規模、投保階段等因素進行差異化調節。
保險機構應設置充足的風險預防技術服務費用,服務費用比例宜為保險費用的21%,專項用于為投保項目提供綠色建筑性能風險預防技術服務(含綠色建筑評價服務),不得挪用、擠占或轉存。保險機構應委托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綠色建筑風險管理服務,服務內容應以協助建設單位申報綠色建筑標識為目標,覆蓋綠色建筑預評價、竣工驗收和標識認定等階段。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宜具備綠色建筑相關的設計、檢測或咨詢等業績,參與過編制綠色建筑領域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編制工作,并擁有至少3名具有高級職稱的綠色建筑相關領域專家。
建設單位應積極應用綠色建筑性能保險,通過保險加強綠色建筑品質的有效保障,對于新建項目,在編制估算階段應單獨列支綠色建筑性能保險費用,對于在建項目,建設單位可使用預備費投保綠色建筑性能保險。
省保險行業協會、市建設工程保險風險管理協會等相關行業協會應牽頭組織各從業單位開展行業自律管理,編制和簽訂行業發展自律公約,嚴格自我約束、規范行業行為;建立負面行為清單和工作考評機制,定期對保險機構和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考評;探索建立“統一服務標準、統一理賠標準、統一平臺管理”的行業管理模式,編制服務規程,統籌信息化平臺建設、綜合培訓、協助主管部門行業督導等相關共性服務。
三、強化監督保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統籌開展全市綠色建筑過程管理工作,市散裝水泥與建筑節能管理中心牽頭對全市綠色建筑實施情況開展督導,督導內容應包括附件4中所列范圍,各級工程質量監督站配合開展施工現場檢查等相關工作。市散裝水泥與建筑節能管理中心應做好綠色建筑標識申報相關服務,指導獲得標識的項目定期上報運營關鍵指標。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監督站應加強綠色建筑工程管理,開展建設過程監督檢查,重點對項目是否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在施工及驗收環節是否落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進行抽查。
若本通知要求與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或最新要求相沖突的,以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和最新要求為準。
附件:
2.驗收資料清單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