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建設報
近年來,山東省日照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標領域,堅持問題導向,勇于制度創新,逐步構建起系統完備、規范高效、公開透明的招投標監管新格局,有效激發了建筑市場內生動力,更好地推動建筑業健康有序發展。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推行“評定分離”制度的基礎上,配套創新實施了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投標人“四項承諾”制度,積極引導招投標各方主體堅守誠信底線、依法規范履職。今年2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結合監管工作實際,推出“招標文件預公示”制度,在招標文件正式發布前合理設置公示周期,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市場主體及相關單位的意見建議,充分吸納合理訴求。此舉有效提升了招標文件編制的科學性和合規性,進一步增強了招投標交易全過程的公開性與透明度,從源頭預防了潛在爭議隱患,為招投標工作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3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招投標監管過程中,推行“招投標活動全過程公平性自查報告”制度,明確要求招標人對項目招投標從發布招標計劃、公告發布到評標、定標的各個環節,開展全面系統的公平公正性和合規性自查,并形成完整規范的自查報告。該項制度的推行實施,實現了監管關口前移,推動招投標監管從側重事后查處向事前預防、事中管控轉變,進一步壓實了招標人主體責任,健全完善了招標人內部監督約束機制,提升了招投標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通過推行“評定分離”改革、實施“四項承諾”制度、前置“招標文件預公示”流程、強化“招投標活動全過程公平性自查報告”等一系列環環相扣的改革舉措,日照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已初步構建起覆蓋招投標全流程的監管閉環體系,不僅有力規范了招投標市場秩序,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也切實提升了行政監管效能。下一步,日照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不斷健全完善招投標監管體制機制創新,致力于打造更為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為建筑業持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6.05.26 魯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