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園區城市建設局、鎮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
今年汛期以來,我市雷雨天氣、強對流天氣頻繁,房屋建筑圍墻、擋土墻受浸水軟化易失去承載能力,存在倒塌風險隱患,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威脅。根據《關于加強圍墻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強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隱患排查的緊急通知》有關工作要求,我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住建領域地質災害安全隱患排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市范圍內受監房屋市政工程、危舊房及房屋建筑圍墻(旅游景區、綠化園林、公園、廣場、河道堤壩、未開發建設土地等區域的圍墻除外)、擋土墻,重點但不限于檢查地處危險邊坡、臨近道路、低洼易淹等高危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圍墻、擋土墻,房屋市政工程及農村削坡建房安全情況。具體如下:
(一)危舊房、農村削坡建房
全市范圍內危舊房、農村削坡建房。
(二)房屋建筑圍墻
1.在建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圍墻;
2.既有房屋建筑配套建造的圍墻(包括建設過程的臨時圍墻)。
(三)房屋建筑擋土墻
1.房屋建筑圍擋砌筑的擋土墻(自然地質災害邊坡砌筑的擋土墻、削坡建路、修橋、砌筑河堤的擋土墻等非房屋建筑領域的擋土墻除外);
2.與房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相連或受影響的擋土墻,對周邊房屋產生威脅風險的擋土墻等;
3.物業住宅小區公共區域范圍內的擋土墻等。
(四)房屋市政工程
全市受監的房屋市政工程。
二、檢查內容
(一)危舊房檢查內容
1.房屋主體結構是否存在裂縫、變形、傾斜等現象;梁、柱、樓板等關鍵部位是否有明顯的損壞或腐蝕情況;是否存在坍塌風險;
2.房屋基礎是否有不均勻沉降,導致墻體開裂或傾斜;
3.周邊是否存在水土流失、地面塌陷等情況。
(二)農村削坡建房檢查內容
1.農村削坡建房是否存在坡頂坡面開裂情況;
2.農村削坡建房是否存在支護結構變形;
3.溝渠堵塞情況;
4.山坡石頭清理情況。
(三)圍墻檢查內容
1.墻體是否有明顯的裂縫、破損、傾斜或表面脫落現象;
2.墻體基礎是否有沉降、滲漏或松動的情況;
3.墻體附屬柵欄是否有變形、脫離墻體或者斷裂的情況;
4.墻體周邊環境是否有水土流失情況;
5.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安全的風險情況。
(四)擋土墻檢查內容
1.擋土墻基礎沉降、上部回填土塌陷情況,墻體結構開裂、傾斜、損壞、變形情況等;
2.擋土墻是否有嚴重影響周邊房屋結構安全的風險情況;
3.擋土墻排水、日常維護、水土流失等情況。
(五)房屋市政工程檢查內容
1.現場基坑、腳手架、塔吊、施工電梯、龍門吊等重點部位安全狀況;
2.施工現場臨時搭設建筑物搭設是否符合要求;
3.工人宿舍選址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儲備應急所需物資、裝備,確保各類裝備齊全有效。
三、檢查形式
(一)自查自糾。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房屋所有權人、物業服務企業可參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危舊房安全隱患排查表》《房屋建筑圍墻、擋土墻安全隱患排查表》《農村削坡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表》等相關標準和表格對房屋市政工程、危舊房、農村削坡建房、房屋建筑圍墻、擋土墻進行自查自糾,并將檢查情況留檔備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持續做好日常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強化排查。各園區城市建設局、鎮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嚴格按照《東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防汛防旱防風防凍工作指引》《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圍墻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東建質安〔2024〕23號)等有關規定依職責督促相關責任主體對房屋市政工程、危舊房、農村削坡建房、房屋建筑圍墻、擋土墻安全隱患開展日常檢查及汛期檢查,組織技術人員開展隱患排查,建立項目隱患臺賬,督促責任主體落實隱患整治和風險防范,落實閉環處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結合日常監督工作,開展抽查和指導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園區城市建設局、鎮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按照《東莞市危房和斷壁殘垣整治工作指引(試行)》要求,在前期完成管控措施的基礎上,督促以房屋拆除或工程整治方式徹底消除危房安全隱患。安排專人全面排查山坡邊、河道邊、低洼地帶等住人房屋,設立明顯標識和警示,納入臺賬管理,當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及氣象部門發布暴雨預警信息及應急響應后,堅決果斷撤離危險區域人員,努力將風險消除在成災之前。強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復查”,做好安全評估及人員有序返回工作,防止群眾在危險解除前擅自返回。
(二)各園區城市建設局、鎮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要高度重視,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督促企業(房屋所有權人)落實主體責任,做好房屋建筑圍墻、擋土墻安全防范各項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風險。
(三)各相關園區城市建設局、鎮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既往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排查整治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做好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專項排查,要督促村(社區)明確巡查監測責任人,納入汛期管控范圍,加強維護和巡查,落實“汛前、汛中、汛后”及“雨前、雨中、雨后”巡查排查機制,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邊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通知責任人及時處理。要提醒群眾特別是農村削坡建房居民,在降雨期間和降雨后“住前不住后、住上不住下”“不挖山坡、不清水溝”。建立長效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鎮街(園區)、村(社區)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坡體進行定期變形監測,及時發現和處理邊坡的變形情況,以確保護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各相關園區城市建設局、鎮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結合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年”專項行動要求,重點排查房屋市政工程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基坑支護、土方開挖、地下暗挖、高大模板支撐系統、高層外墻腳手架、工地臨時板房等,加強落實抗雷雨大風防御措施,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各項工作。
(五)各相關園區城市建設局、鎮街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應急宣傳,通過大喇叭、手機短信、入戶宣傳等形式確保地質災害防御和應急避險知識宣傳到位。同時督促做好人員的臨災轉移避險,特別是地質災害隱患點、削坡建房點、在建工地、臨時工棚和排查出來的風險隱患周邊的群眾,及早撤離,做好人員轉移安置保障工作。
(六)如遇突發險情或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按照“主動避讓、提前避讓、預防避讓”的要求,要迅速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值班電話∶0769-22630028),配合屬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受威脅群眾轉移避險工作,及時采取警示公告、封閉圍擋等管控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請于6月24日前將排查工作情況及安全隱患排查匯總表(附件4)(含可編輯電子版和加蓋公章PDF版)反饋至“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安全管理科”OA 郵箱,無隱患的也請書面反饋。
附件: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6月19日
(聯系人:房安科 蔡嘉明,聯系電話:2267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