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區住建局、市散裝水泥與建筑節能管理中心、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智能建造技術導則(試行)的通知》(建辦市〔2025〕14 號)、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建市〔2021〕234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府辦函〔2023〕13號)要求,為進一步推動智能建造技術應用,現組織開展廣州市第三批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智能建造技術導則(試行)》的要求,在第一、二批試點項目的基礎上,重點推動數字勘察、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智慧運維等方面的技術集成運用,實現高效益、高質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造過程,提升建筑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水平。建立健全并進一步探索智能建造技術體系、標準規范和管理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加快推進智能建造技術在工程建設全生命期應用,推動我市建筑業新質生產力高質量發展。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對象: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在建(已取得施工許可證但尚未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包括商品住房、安置區住房、保障性住房、各類公用建筑、宿舍和廠房等工程項目。
?。ǘ┥陥髥挝唬荷陥笾黧w應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其他單位可作為參建單位進行申報;鼓勵建設單位牽頭,聯合設計、施工等參建方進行申報工作。
?。ㄈ┘夹g要求
1.申報項目應對照《廣州市智能建造項目評價指引(1.0版)》,組織謀劃和應用智能建造技術,技術應用亮點突出、預期成效顯著。
2.申報項目應至少使用《廣州市智能建造技術清單(1.0版)》中的基礎級技術,使用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智能建造設備裝備其中2類以上,且不低于5項標準級技術,鼓勵對領先級技術進行探索應用。
三、培育政策
(一)入選的試點項目及申報主體,納入廣州市智能建造項目培育名單,在我局網站、公眾號對外公示。
?。ǘ⒈粨駜炌扑]為省級試點項目。
(三)試點項目所采用智能建造相關新技術、產品將優先納入我市智能建造新技術新產品創新示范案例和推廣應用范圍,其中成效顯著,具有先進性的將優先推薦為省級、國家級典型案例。
(四)對于落實廣州市智能建造技術清單相關技術應用要求,對領先級技術進行探索應用的試點項目,可優先推薦工程評優。
?。ㄎ澹τ谶_到智能建造相應等級標準的,建設單位可根據采用智能建造技術節約的投資額給予施工單位一定比例的獎勵。
(六)我局將組織智能建造領域的專家對試點項目進行指導,幫助項目解決技術難題,優化實施方案。
下一步,我市將研究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加大對智能建造關鍵技術研究、基礎軟硬件開發、智能系統和設備研制、項目應用示范等的支持力度,請符合條件的單位積極申報智能建造試點項目。
四、試點項目申報、評審、公示和總結
我局委托廣州市散裝水泥與建筑節能管理中心(下稱市散水節能中心)具體負責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公示、技術指導和檢查。
?。ㄒ唬┥陥髸r間。2025年8月14日前。
(二)申報流程。申報單位按要求將材料報送至我局,地址:人民北路691號B座20樓,聯系人:王磊,電話:81071697。我局將初步審查申報項目是否具備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齊全、完整,申報材料不全的,申報單位應進行補充。初步審查合格的,由市散水節能中心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三)申報材料。
1.《廣州市第三批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申報表》(詳見附件1)。
2.《項目智能建造實施方案》,具體編制要求參考《廣州市智能建造項目實施方案編制指南》(詳見附件2)。
3.《誠信申報承諾書》(詳見附件3)。
以上材料打印簽章后裝訂成冊報送(電子版PDF掃描至光盤報送,或發送至郵箱:wangssjnzxzbb@qq.com)。
?。ㄋ模<以u審。市散水節能中心及時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的確定為試點項目。
?。ㄎ澹┌l布名單。評審結束后,在網站上發布試點項目名單,并抄送各區住建局和市質監站。
(六)試點實施和總結。試點項目在其智能建造評價資料完整可查、可評時,向我局申請進行智能建造項目評價。評價完成后,由牽頭的申報單位組織各有關單位,對項目試點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填寫《廣州市第三批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總結報告》(附件4),并與智能建造項目評價資料整理成冊報送至我局。
?。ㄆ撸┰圏c項目評估。擬近期對已完工的智能建造試點項目開展評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ㄒ唬┩ㄟ^評審的試點項目應按承諾落實智能建造技術措施方案,明確項目負責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并于每季度末向我局報送《智能建造項目試點實施情況表》(附件5)。
(二)試點項目應采取“邊建設、邊歸納”方式,持續總結智能建造實施經驗,試點期間每個試點項目原則上至少總結出1條可復制可推廣經驗成果。
?。ㄈ└鲄^住建局要大力支持智能建造發展工作,有條件的區要研究出臺政策,完善技術體系,培育上下游產業,積極推動智能建造相關技術取得突破和規模化應用。
?。ㄋ模└鲄^住建局和市安監站、市質監站要對通過評審納入試點的項目加強監管,在質量安全監管方面指導和支持相關責任主體落實智能建造技術措施;結合試點項目,主動健全完善與智能建造技術應用相適應的配套質量安全監管措施,保障試點項目安全有序實施并積極探索申報新型監管模式。
?。ㄎ澹┪揖謱⑦m時對試點項目開展技術指導和實施情況抽查,存在問題的項目,督促整改,違反申報承諾的項目,按有關規定處理。
特此通知。
附件: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7月30日
(聯系人:王磊;電話:8107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