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眾號
近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限額以下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明確工作職責,規范限額以下工程安全監管,嚴防小工程釀成大事故。
《辦法》針對工程投資額100萬元以下或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的各類房屋建筑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飾裝修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長期以來,此類工程因規模小、數量多、分布零散、工期短等特點,往往處于監管盲區。為此,《辦法》確立了“主體負責、屬地管理、行業督導、社會監督”的工作原則,創新構建“街鄉吹哨、部門報到”聯動機制,形成從開工信息登記、施工過程巡查到竣工銷項的全過程閉環管理,實現對限額以下工程安全管理的全覆蓋、無死角。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的主體責任,細化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管職責,并依據《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對鄉鎮(街道)履職內容作出具體規定。同時,依托青海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全省統一搭建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限額以下工程安全生產信息登記管理系統,全面推進限額以下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信息化進程。
《辦法》的出臺和實施,標志著我省在補齊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監管短板上邁出了關鍵一步,有力推動了安全生產責任從“虛”到“實”、從“寬”到“嚴”的轉變,構筑起一道堅實的基層安全防線,有助于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更提升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精細化管理水平,為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更加安全穩定的環境保障。
摘自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眾號 202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