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
為扎實做好全市住建領域汛前準備工作,全力保障2026年全市安全度汛,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做好2026年度汛前準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粵建安辦〔2026〕1號)及《關于做好2026年度汛前準備工作的通知》(東防〔2026〕1號)等文件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三防責任
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要高度重視汛前準備工作,增強三防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嚴格執行以主要負責人為核心的三防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風險管控、隱患整改和應急處置措施,把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全面提升綜合應對能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完善工作機制,增強工作合力
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結合人員變動和工作實際,及時調整和更新本單位(企業)三防指揮機構成員,建立健全三防會商研判、調度指揮、協同處置、聯合值守及預警“叫應”機制,確保應急指揮高效順暢。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指導相關單位(企業)編制防汛防風應急預案,強化預案的適宜性、可操作性。各有關單位(企業)深入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認真組織開展三防應急演練,切實提升應急指揮、隱患排查、人員轉移、搶險救援等實戰能力。
三、迅速排查整治,確保閉環管理
(一)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風險隱患
1.深入危大工程安全隱患排查。聚焦深基坑、高邊坡、腳手架、高大模板、臨時用電等重大危險源,以及基礎開挖、地下室支護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地下管線施工等重要環節,全面開展安全檢查和監控。對基坑工程要重點關注支護結構變形、周邊堆載、滲水等情況,要完善周邊截水溝、集水井等排水設施,配備足量大功率抽水泵,確保排水系統通暢,同時嚴密監測基坑邊坡及毗鄰建筑物、構筑物的變化,一旦發現異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于高大模板、腳手架工程要動態關注立桿基礎沉降、連墻件設置、剪刀撐布置是否符合規范,嚴禁違規拆除受力構件,對于施工過程中無法避免拆除的,施工完成后要及時恢復;對于施工用電要增設配電箱、開關箱防雨防護,嚴禁電纜線隨意浸泡拖地,動態檢查接地接零保護是否有效,漏電保護器是否靈敏等,確保用電安全。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要建立專項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時限,實行閉環管理。
2.強化臨時建筑設施加固防護。加強對辦公區、宿舍、倉庫、工棚等臨時建筑,以及施工圍擋、鋼筋加工棚、防護棚等臨時設施排查與加固,重點關注臨時建筑設施基礎、主體結構連接節點等重要部位,對發現基礎沉降、松動、懸空的部位,立即采用砂石或混凝土回填夯實,松動的螺栓扣件要逐一擰緊加固,并通過增加斜撐或加固立柱等方式做好防風準備。要清理固定在臨時建筑周邊的擱置物、懸掛物等,防止高空墜物,位于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風險區的臨時建筑,要提前采取防范應對措施,及時組織人員轉移避險。
3.抓實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檢查。重點關注塔吊、施工電梯等建筑起重機械基礎、附著裝置等重點部位,要全面檢測基礎牢固度、排水是否通暢、關鍵部位螺栓是否擰緊,以及限位、制動等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等,對于發現隱患問題要立即停機整改,對于不合格設備,需重新檢測合格后方可恢復使用。
(二)排查既有房屋風險隱患
1.強化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排查。全面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對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違規改擴建、違規改變用途和其它因素產生安全隱患,以及改建用作酒店、飯店、商超、學校、體育館、長租公寓等人員聚集場所的經營性自建房進行重點檢查。要及時落實解危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杜絕重大房屋垮塌事故發生。排查中建筑存在消防設施不完備、防火分隔不符合規范要求、疏散通道不暢通等消防安全問題,要及時將線索移交至相關部門,并協助做好后續處置工作。
2.強化老舊危房安全排查。結合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和城市危舊房工作有關要求,對轄區內危險房屋、老舊城市樓房以及老舊自建房開展全面深入排查,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對已完成排查的老舊房屋,根據房屋安全狀況實施分類分級管控,持續保障使用安全。
3.強化災害區域房屋日常巡查。進一步加強汛期房屋日常巡查,重點檢查臨山、臨崖、臨坡、臨水房屋,特別是削坡建房等易發生滑坡、坍塌等災害的高危區域房屋安全風險。對隱患房屋分級分類落實專人動態管控,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復查”,確保防范工作到位,一旦發現險情,及時做好受威脅人員的避險轉移。開展削坡建房風險點“回頭看”,指導通過定期監測、巡查、清理危石、疏通排水溝等措施,落實常態化巡查與維護,排查危及房屋建筑的地質災害隱患,及時納入防控體系。
4.強化附屬設施安全排查。持續加強對連廊、雨棚、圍墻、擋土墻、玻璃幕墻等附屬設施的安全排查,督促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加強日常維護,及時消除隱患。
(三)排查物業住宅小區風險隱患
1.科學研判積澇風險。企業要通過核查歷史積水情況數據、對周邊地形及排水條件進行分析論證、向水務部門咨詢等方式,力爭準確研判本小區地下車庫積澇風險。同時,必須在地下車庫出入口設置積水標尺,通過記錄積水情況數據,為未來研判積澇風險提供依據。
2.全面總結復盤。地下車庫出入口區域曾發生積澇的小區,要對歷次應急搶險情況進行總結復盤,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
3.全面檢查落實情況。存在積澇可能性的小區,均應對防汛工作機制及物資儲備進行全面檢查,查漏補缺,做到有備無患。要檢查防汛工作應急預案,相關崗位及人員有調整的要及時更新,實踐中效果不佳的工作措施安排要調整優化,要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培訓演練,確保所有人員能明晰責任、熟練操作。要清點防水擋板、沙袋等防汛物資,有損壞、耗損的及時更換補充。要檢查抽水泵(潛污泵)、備用發電機等設備,損壞的要及時修復。要檢查排水管渠、集水坑等排水設施,堵塞的要及時清理疏通。
四、強化值守響應,提高處置能力
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房地產管理所,各有關單位(企業)要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專家隊伍建設,定期更新,確保滿足應急工作需求;儲備充足的應急搶險物資裝備,確保能快速調動,保障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加強值班值守,加強預報預警,密切關注氣象信息,當暴雨大風預警信號及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生效時,按照《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防汛防旱防風工作指引》等文件規定,做好相應停工、停產及人員撤離等防御工作,對撤離人員要妥善安置,遇險情及時上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應急值班電話:22630028)。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1月26日
(經辦科室:質安科,聯系電話:2267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