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務局,市、區代建單位,各有關單位、企業:
為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推進全市住建領域政府投資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標后履約評價工作,現根據《佛山市政府投資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標后履約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合同履約評價(施工、監理類)從項目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取得竣工驗收報告之日止,每年度評價一次;合同履約評價(市場化代建類)從項目簽訂代建合同之日起,至取得結算審核結論書(或結算抽查意見)之日止,每年度評價一次。”和第十三條“行業領域履約評價按參建單位每年度評價一次,根據參建單位在我市全部合同履約評價得分,確定參建單位行業領域履約評價得分及等級。”的規定,明確第十四條“建設單位在本辦法實施前已公開發布參建單位的履約評價結果,在其有效期內,可作為單份合同履約評價結果,納入行業領域履約評價范圍。”規定的有效期應與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有效期一致,均為一年。
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4月8日